金融和互联网既要融合,也要隔离。
自2013年余额宝横空出世以来,互联网的各类金融产品开始不断升级,各类消费金融产品、互联网借贷业务、互联网存款等业务迭代更新,移动支付俨然已发展成为社会主流,而此前大家一直依赖的银行业务,地位变得岌岌可危。

去年年底,央行、银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《金融产品互联网营销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新规”),明确了金融机构与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业务边界和管理职责分工,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合约开展营销活动,不得干预或变相干预金融产品销售业务;同时要加强对入驻金融机构的管理,不允许将品牌与金融机构混为一谈,不允许在网站、APP名称、商标中违规使用金融词语。
新规发布后,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网络引流和代销等行为将被纳入监管。这一新规直击互联网平台与银行合作的“七寸”。
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,银行这类传统金融逐渐沦为互联网金融的打工仔,不得不抱紧互联网巨头的“大腿”,一些中小银行已经变得极度依赖互联网平台,将互联网平台视为收取存款的重要渠道手段。比如,某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的存款总额甚至占其存款的70%。

金融成为互联网平台的流量变现出口,不少互联网平台“挟流量以令机构”。奈何中小金融机构从营销到风控都失去了统治力,所以银行对这些平台是又爱又恨。
于是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越来越严格,从网上小额贷款新规到互联网存贷款监管,再到反垄断。态度很明确。金融属于金融,互联网科技属于互联网科技。互联网平台可以赚信息服务的钱,但不要再想着赚金融业务的钱。
因此,去年十一月,蚂蚁集团就被勒令整改,实行品牌隔离,目前花呗已升级为信用购。这是根据金融营销方法的总体原则实施的整改,互联网平台可以从事网络营销,但不能从事网络销售。一个字不一样,整个意思就已经天差地别了。互联网平台也将与金融机构“分离”,金融产品名称中不得使用与互联网平台相关的词语。

互联网平台将从“流量+运营+全流程风控”逐渐向“提供广告+流量服务”过渡;银行从“形式化风控+资金提供”,向“自主运营+实质风控+资金提供+贷后管理”的自营体系过渡,除获客外的业务流程,其余将全部回归银行。各尽所长,各司其职。
互联网巨头“挟流量以令金融”的日子,难再继续。